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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关于来华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管理工作的规定

2024年10月09日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0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关于来华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管理工作的规定

云经管院〔202435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来华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管理工作,确保教学质量,推动我校来华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经校长办公会同意,作规定如下:

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制定来华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教育管理有关规章和制度的制定、招生宣传、入学资格的审核、入学报到手续的指导、学生出入境手续、卫生检疫、签证、办理居留管理国内居住证以及涉外事务等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与学校其它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外国留学生的教学管理参照普通国内学生的教学管理办法实行。学历教育第一学年接受汉语言文化学习,第二、三年、四年进入专业学习;非学历教育生由国际学院依据相关规定和学生志愿进行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学工作部负责组织来华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本科教育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修订,负责统一下达教学任务和考试安排,参与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的审核。国际学院负责制定汉语言教学以及其他外国留学生汉语进修、汉语学习计划。

三、各学院(部)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汉语授课来华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教学及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安排英文授课来华留学生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各相关学院应根据专业特色并结合外国留学生的心理及文化特点开展教学活动。在保证基本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外国留学生的必修和选修课程。

四、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对来华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工作。

五、就业创业工作部负责完善来华留学生毕业后跟踪情况统计等材料,建立校友库

六、资产管理部提供来华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生活、住宿保障服务。

七、后勤处负责留学生的饮食、住宿安排及管理。

八、学生处、团委负责组织留学生的文体活动和课外活

动,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协助。

九、学生发展部指导、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来华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管理工作。

十、保卫处负责各类来华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各类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十一、财务处负责来华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审定和收取、财务报销等相关管理。

十二、图书馆负责来华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借书证办理,提供图书、文献资料服务等。

十三、信息中心负责来华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网络服务支持。

十四、宣传部负责来华留学生舆情监控。

十五、各相关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 负责起草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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